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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终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终止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映彤、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映彤女士(曾用名:李林琳)、李琛森先生、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鸿置业”)、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源”)于2019年6月21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李琛森先生为睿鸿置业和珠海普源的实际控制人,睿鸿置业和珠海普源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对象,《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睿鸿置业和珠海普源作为委托方,将其在上述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不可撤销地授权李映彤作为其唯一的、排他代理人,在《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内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

(2)代表委托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选举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应由股东任免的人员,并签署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文件;

(3)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委托方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4)其他公司章程项下的委托方股份表决权(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不包括分红权、收益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此外,《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自各方签字盖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以及睿鸿置业和珠海普源获得上市公司所发行股份后生效,有效期五年。根据上述约定,《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实际生效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满终止。在《表决权委托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关系以及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大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映彤、睿鸿置业、珠海普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4,206,84818.29%
李映彤1,316,1000.99%
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4,015,9343.03%
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55,3062.53%
合计32,894,18824.85%

(注:李琛森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映彤直接持有中农大投资68%股权,为中农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李琛森持有睿鸿置业90%的股权和珠海普源85%的股权,为睿鸿置业和珠海普源的实际控制人;李映彤与李琛森为姐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中农大投资、李映彤、睿鸿置业、珠海普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委托协议》期满终止不会改变上述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对各方的持股情况造成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依然为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然为李映彤。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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