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来山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