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7,520.46万元—9,024.55万元 | 盈利:5,013.64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3,420.46万元—4,924.55万元 | 盈利:3,368.88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2%—46%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水利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投资领域直接受益于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与资金支持。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连续三年均超过一万亿元,本年度创下历史新高达到13,529亿元。公司坚持“两手发力”积极响应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国策,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水安全,整体面临产业政策和资金环境的极好发展机遇,在手订单较为充裕。
2、报告期内,中央大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
收和清欠力度,本年度经营现金流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本年度公司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约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2%。公司强化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交付进度,经初步核算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预期不低于40亿元。公司全面拓展市场,优化组织结构,由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此外,因可转债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调整相关财务费用,对本年度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3、随着公司所处政策环境影响与业务模式转型,公司原有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现有的业务模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经初步测算由此对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2,714.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上述本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已包含该等影响金额,本年度业绩最终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4、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100万元,具体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4年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与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次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