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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同意“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由20万吨调整为12.7万吨并结项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以账户相关实际金额为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56、临2024-070)。

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相应账户,并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7、22050145010009330093)的销户工作,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上述两个销户账户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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