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凤凰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5-007)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