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炳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00万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