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