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