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审阅),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537,441.48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2,595,369.19元。公司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的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获得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4,2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2,000.00元(含税),占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7.2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