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900万元至4,300万元 | 亏损:4,593.28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上升:163%~1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900万元至2,800万元 | 亏损:6,998.51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上升127%~140%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4元/股~0.06元/股 | 亏损:0.0672元/股 |
注:以上表格中的“万元” 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业绩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公司整体收入实现增长,其中车用LED、MINI LED背光、MINI LED显示业务在本报告期取得了显著增长,产能利用率提升;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终止了亏损的“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 LED)封装扩产项目”,并对照明 LED 车间实施了整合优化措施,
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初见积极成效,从而推动了毛利率的提升。(2)相较于2023年度,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了约1,8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了约4,000万元。(3)本报告期增加所得税费用约1,800万元:近期应税务机关要求进行自查,公司从2021年至2023年未能满足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条件,增加了企业所得税费用约1,800万元。因公司尚有未弥补亏损,故无需补缴税款。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正向影响公司净利润约1200万元,其中主要影响因素为本报告期内确认的政府补贴收入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