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1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00万元~6,00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9.15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654.67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6% |
实际回购金额 | 4,000.8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14元/股~6.58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5元/股(含),回购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补充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54.6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最低成交价为5.1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6.58元/股,回购均价6.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已超过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预计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本次股票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18,924,235 | 100.00 | 618,924,235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6,546,700 | 1.06 |
股份总数 | 618,924,235 | 100.00 | 618,924,235 | 100.00 |
备注:根据回购专项贷款要求需开立专项回购监管账户,此次回购的股票分别存放于B886668994及B887013566回购专项账户中。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546,7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