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大资产出售剩余交易价款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的全部股权,交易对价为874,190,798.55元,同时向平煤隆基购买其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材料”)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8,367,558.45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平煤神马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445,837,307.26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24年9月30日向平煤隆基支付了光伏材料100%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38,367,558.45元。
2025年1月24日,公司已收到中国平煤神马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428,353,491.29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中国平煤神马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74,190,798.55元,同时,公司已向平煤隆基支付了光伏材料100%股权转让款38,367,558.45元。至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的交易对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