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利润总额亏损28,000万元至4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8,000万元至4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9,000万元至41,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3,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000万元至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事项和风险提示
1.为充分提示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前,将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