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000-5,000万元 | 亏损:8,773.20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500-5,500万元 | 亏损:9,637.02万元 |
营业收入 | 72,000万元-74,000万元 | 69,131.51万元 |
注: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在光引发剂领域,尽管仍面临下游市场需求不振,行业竞争激烈等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积极的营销策略,使光引发剂销售量上升,销售额同比有所提升。
2、在中间体领域,虽然今年上半年受到市场短期扰动影响,导致中间体产品收入与
毛利均有所下降,但下半年公司积极拓展新项目,最终实现中间体产品全年销售额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3、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计330.94万元,2023年度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5033.70万元,是2024年业绩同比减亏的主要原因。
4、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421万元,去年同期为863.82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