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减少2400万元人民币,减资完成后,四川宏和注册资本变更为6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公司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内容: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之开立及贴现、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形式和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及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含在本次议案审议的授信额度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