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紧急会议,召集人在会议上做了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宋永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张伯中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程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姚云霞女士、甘复兴先生、马奕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低于5.634元/股的情形,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中环转2”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环转2”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如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5年5月6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环转2”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环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程华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