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为进一步深耕和传播绍兴黄酒的品牌文化,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古越龙山绍兴酒发展基金的议案》,与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投资”)开展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规模3000万元,公司作为发起人,负责向基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占基金规模96.6667%;大头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GP),出资100万元,占基金规模3.3333%。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 年4月17日、5月19日,公司与大头投资签署了《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3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实缴出资500万元,大头投资实缴出资17.24万元,于2023年5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产品编码:SZY707。详见公司于4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15公告、5月24日披露的临2023-022公告、5月29日披露的临2023-024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
资基金的事项。
二、产业投资基金情况介绍
基金名称:杭州古越龙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E79F15管理人名称: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资额:叁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23年 3 月 6 日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67号国际创博中心3层3286室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人类别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1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现金 | 2900 | 500 |
2 | 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现金 | 100 | 17.24 |
合计 | 3000 | 517.24 |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后,公司共出资 500 万元,鉴于目前尚未开展项目投资,公司决定终止该产业投资基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基金账面结余资金
514.45万元,最后分配金额以经审计的清算报告为准。
三、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原因
合伙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合作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各方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做出了积极准备和相应安排。结合公司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设立本次产业投资基金。
四、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基金尚未开展具体项目投资,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将按照相关约定办理基金的解散、清算、清偿、分配及注销事宜。本次终止对产业基金的投资,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