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1.554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