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方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2025年1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签字:________________李宗彦
签字:________________甘为民
签字:________________张宏旺
签字:________________方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