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台佳光电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4,800.00万日元(按2025年1月24日汇率约合人民币222.4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3%。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三百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