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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及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及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和《关于变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更名情况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政旦志远承继。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对公司审计工作不会造成影响。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关于变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政旦志远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倩倩、陈丽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

梅离职,政旦志远现指派龚晨艳、刘倩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龚晨艳:200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龚晨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政旦志远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和《关于变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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