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900.49万股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59%,过户价格为5.38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
3.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1,900.49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9%,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安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27日届满,届满前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择机处置该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处置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