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2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最终中国证监会能否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