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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038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038号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下简称“科恒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科恒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恒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科恒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恒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5)00038号)之签署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旭

中国·南京

2025年1月23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涛

附件: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63,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7元。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493,515.9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516,48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0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3日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5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56,651.6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56,651.65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金额56,651.65万元。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3.48万元也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723777650984账号)已于2023年12月11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实施单位

根据本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63,000,000股。本次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由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专户销户之日,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

3、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账户类别账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募集资金专户7237776509840.00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11日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3.4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3.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3.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减少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拟置换人民币56,651.65万元,实际置换人

民币56,651.65万元。

5、闲置募集资金及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闲置募集资金及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董事会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并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门市科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651.65(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655.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655.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其中:2023年56,655.1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56,651.6556,651.6556,655.1356,651.6556,651.6556,655.133.48不适用
(注2)
合计56,651.6556,651.6556,655.1356,651.6556,651.6556,655.133.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先行垫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651.6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584,01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7,493,515.92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繁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斌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9月
1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繁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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