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年1月23日,并同意以8.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0名激励对象授予119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将该2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2人调整为80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193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大双、王志、蒋越同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