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其个人被冻结的部分股份于2025年1月22日已解除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洪桂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51,542,543股被司法冻结。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解除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瞿洪桂 | 是 | 20,000,000 | 27.96% | 2.70% | 否 | 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1月22日 | 国家监 察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