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所得。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查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此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