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电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425号)《关于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对谢松峰、徐坤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创业板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收到《决定书》和《监管函》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其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管措施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现将具体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转让捷泰新能源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号),将子公司上海捷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捷泰”)100%股权以2,100万元对价出售给上海麦迪讯电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讯”)。上海捷泰剥离后,科泰电源实际代管上海捷泰财务及存量业务,能够对上海捷泰实施重大影响,上海捷泰实际构成公司关联法人。科泰电源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上海捷泰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二)整改措施
1、科泰电源实际代管上海捷泰财务及存量业务
整改措施:
公司梳理了代管上海捷泰财务及存量业务的具体情况,已深刻认识到公司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切割,强化两公司在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目前,公司已不再参与上海捷泰的管理工作。根据上海捷泰反馈,上海捷泰已招聘出纳兼办公室文员1名,负责出纳、人员社保缴纳、行政等日常事务,另已确定1名员工将于后续负责财务报表编制、报税等工作,业务的管理工作及与业务相关的日常事务由2名上海捷泰员工负责,上述人员均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或混用情形。此外,上海捷泰已租赁并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天一路568号8090产业园2号楼A区505室,出租方为上海熊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账册等文件已转移至上海捷泰新办公场所由上海捷泰出纳管理。
公司将细致落实整改,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相关条线负责人。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科泰电源未在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上海捷泰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整改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公司将上海捷泰追认为公司关联方,将上海捷泰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并予以专项公告。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总体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至2024年度上海捷泰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按年度和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元
年度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年度合计 | 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
公司 | 对方公司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公司 | 对方公司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
2021年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服务 | 水电费 | 77,038.18 | —— | 79,118.37 | 0.01% |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服务 | 物业费 | 2,080.19 | |||||||
小计 | 79,118.37 | 小计 | 0.00 | |||||||
2022年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服务 | 水电费 | 176,350.27 | —— | 176,916.31 | 0.02% |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 | 服务费 | 566.04 | |||||||
小计 | 176,916.31 | 小计 | 0.00 | |||||||
2023年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服务 | 水电费 | 109,238.16 | 椰风汽车 | 上海捷泰 | 销售车辆 | 641,592.94 | 1,222,529.21 | 0.15%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 | 物业费 | 471,698.11 | |||||||
小计 | 580,936.27 | 小计 | 641,592.94 | |||||||
2024年 | 精虹科技 | 北京捷泰 | 车辆审核服务费 | 1,065,849.06 | 科泰本部 | 广东捷泰 | 配件销售 | 622.12 | 1,557,992.30* | 0.19% |
专用车 | 上海捷泰 | 物业费 | 471,698.11 | 椰风汽车 | 上海捷泰 | 销售车辆返利 | -19,823.01 | |||
小计 | 1,537,547.17 | 小计 | 20,445.13* |
注:标注*的两个数字,为将对应分项内数据取绝对值后计算的小计和合计金额。
上述交易内容均与正常经营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公允定价,发生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相关方形成依赖。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公司 | 科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初余额 | 2021年末余额 | 2022年末余额 | 2023年末余额 | 2024年末余额 | ||||
应收 账款 | 坏账 准备 | 账龄 | 应收 账款 | 应收 账款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账 龄 | 应收 账款 | |||
椰风公司 | 应收账款 | 上海捷泰 | 5,269,270.50 | 2,634,635.25 | 2-3年 | 408,600.00 | 20,430.00 | 1年以内 | |||
精虹科技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捷泰 | 29,998,139.57 | 14,999,069.79 | 2-3年 | ||||||
合计 | 35,267,410.07 | 17,633,705.04 | 0.00 | 0.00 | 408,600.00 | 20,430.00 | 0.00 |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公司 | 科目 | 公司 名称 | 2021年初余额 | 2021年末余额 | 2022年末余额 | 2023年末余额 | 2024年末余额 |
上海科泰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捷泰 | 71,000.00 | 71,000.00 | 71,000.00 | 71,000.00 | |
专用车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捷泰服务 | 72,038.59 | ||||
精虹科技 | 应付账款 | 上海捷泰 | 82,631.00 | ||||
精虹科技 | 应付账款 | 北京捷泰 | |||||
合 计 | 225,669.59 | 71,000.00 | 71,000.00 | 71,000.00 | 0.00 |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持续整改计划
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公司将长期持续规范,保证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1、公司将督促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
2、公司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合规运作宣贯,不断提升关键岗位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关于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的制度文件和流程,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要求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其关联关系,并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进行补充查验。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并将相关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关联方范围,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就关联方范围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并定期对关联方清单进行更新,结合培训和检查,加强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缺陷,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三、整改总结
根据《决定书》和《监管函》的有关要求,公司就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了专项整改,并将在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相关事项的审议。本
次整改活动的开展,对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股东的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