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2日以电话、口头、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3人调整为294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689.00万股调整为660.08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1.40万股调整为528.0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60万股调整为132.0175万股(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大于20%,故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数,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占调整后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其范围。综上,我们同意以2025年1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528.0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