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5-013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延河中路22号1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416,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4,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416,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416,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416,3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尧栋、秦永强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