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连健昌先生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连健昌先生《关于提议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1月23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连健昌先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提议人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减少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股份方式: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8.80 元/股(含)。公司在接到连健昌先生回购股份提议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44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等具体情况确定。
5、回购股份规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含),不超过300万股(含),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8%-2.04%,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含)及拟回购价格上限8.8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6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提议人连健昌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连健昌先生已于2025年1月23日自愿承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在承诺到期后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连健昌先生承诺:将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 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安排
公司董事会根据连健昌先生的提议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近期股价,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将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连健昌先生《关于提议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