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任新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