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25,641,460股
2、发行价格:9.7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773,478.8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5,956,829.06元
预计上市时间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发行人”)已于2025年1月22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金额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5、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6、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7、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和《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2024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5,641,460股
3、发行价格:9.78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50,773,478.80元
5、发行费用:4,816,649.74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245,956,829.06元
7、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71C000027号),截至2025年1月15日止,华福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250,773,478.80元。
2025年1月16日,华福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1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71C000028号),截至2025年1月16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41,46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773,478.80元,保荐费及承销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等发行费用共计4,816,649.74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45,956,829.0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641,46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315,369.06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五)资产过户情况(涉及资产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六)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机构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自然人孟庆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公募基金产品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其中“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济南
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均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9,979 | 39,999,994.62 | 6 |
2 | 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67,484 | 29,999,993.52 | 6 |
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08,997 | 28,449,990.66 | 6 |
4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2,985 | 27,999,993.30 | 6 |
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02,862 | 23,499,990.36 | 6 |
6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49,488 | 21,999,992.64 | 6 |
7 | 孟庆亮 | 2,249,488 | 21,999,992.64 | 6 |
8 |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44,989 | 19,999,992.42 | 6 |
9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44,989 | 19,999,992.42 | 6 |
10 |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1,720,199 | 16,823,546.22 | 6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5号楼405室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20,1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3P2AFD5L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4,089,979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2、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层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于文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81483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3,067,484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杨华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550077618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908,997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4、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金融小镇黄公望路3幢590工位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22,1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3MADBAQWT7T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862,985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402,862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6、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8号楼208室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5,2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MACKGY8P2R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249,488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7、孟庆亮
姓名 | 孟庆亮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320111************ |
住所
住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249,488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044,989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2,044,989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获配数量(股) | 1,720,199股 |
限售期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 | 持股比例(%) |
1 | 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170,653 | - | 51.16 |
2 | 倪立营 | 境内自然人 | 31,281,250 | - | 12.20 |
3 | 孟庆亮 | 境内自然人 | 6,878,900 | - | 2.68 |
4 | 张世居 | 境内自然人 | 6,385,190 | - | 2.49 |
5 |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50,000 | - | 1.77 |
6 | 陈卫红 | 境内自然人 | 3,202,292 | - | 1.25 |
7 | 刘崇涛 | 境内自然人 | 2,619,060 | - | 1.02 |
8 | 厦门楹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楹至强债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01,900 | - | 0.90 |
9 | 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8,500 | - | 0.76 |
10 |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18,100 | - | 0.71 |
合计 | - | 192,165,845 | - | 74.94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 | 持股比例(%) |
1 | 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1,170,653 | - | 46.51 |
2 | 倪立营 | 境内自然人 | 31,281,250 | - | 11.09 |
3 | 孟庆亮 | 境内自然人 | 8,081,788 | 2,249,488 | 2.87 |
4 |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50,000 | - | 1.61 |
5 | 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089,979 | 4,089,979 | 1.45 |
6 | 陈卫红 | 境内自然人 | 3,202,292 | - | 1.14 |
7 |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67,484 | 3,067,484 | 1.09 |
8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862,985 | 2,862,985 | 1.02 |
9 | 厦门楹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楹至强债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2,900 | 0.80 | |
10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49,488 | 2,249,488 | 0.80 |
合计 | - | 192,808,819 | 14,519,424 | 68.36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25,641,4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东宏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倪立营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5,641,460股有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 25,641,460 | 9.0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6,414,600 | 100.00 | 256,414,600 | 90.91 |
合 计 | 256,414,600 | 100.00 | 282,056,060 | 10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立营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167,001,9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13%。其中,倪立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281,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0%;通过东宏集团间接控制公司131,170,6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6%;通过博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5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除以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份外,倪立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25,641,460股,倪立营先生直接、间接持股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稀释至59.21%。
本次发行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 131,170,653 | 51.16 | 131,170,653 | 46.51 |
倪立营 | 31,281,250 | 12.20 | 31,281,250 | 11.09 |
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 4,550,000 | 1.77 | 4,550,000 | 1.61 |
曲阜东方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58,500 | 0.76 | 1,958,500 | 0.69 |
曲阜东宏成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818,100 | 0.71 | 1,818,100 | 0.64 |
其他股东 | 85,636,097 | 33.40 | 111,277,577 | 39.45 |
合 计 | 256,414,600 | 100.00 | 282,056,060 | 100.00 |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
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暂时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关联交易。
七、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苏军良 |
保荐代表人 | 黄磊、刘兵兵 |
项目协办人 | 刘庆文 |
项目组成员 | 刘伟、刘娜娜、李彧、郑岩、朱希斌、刘希凤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
电话 | 021-20655317 |
传真 | 021-20655300 |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朱小辉 |
经办律师 | 孔晓燕、张征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
电话 | 8610-57763888 |
传真 | 8610-57763777 |
(三)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李惠琦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王传顺、宋立新 |
住所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电话 | 0531-68978058 |
传真 | 0531-68978060 |
(四)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李惠琦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王传顺、宋立新 |
住所 |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电话 | 0531-68978058 |
传真 | 0531-68978060 |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