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石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阴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化公司”)为海伦石化提供抵押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人民币3,317.3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实际为海伦石化提供担保金额512,061.14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818,845.14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878,845.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9.5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经营发展需要,近日,济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阴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济化公司以其位于周庄镇三房巷村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为海伦石化与建行江阴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317.39万元。本次提供的抵押担保为原抵押担保续做。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等值外币)。本次抵押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何世辉 |
注册资本: | 430000万元整 |
成立日期: | 2003年05月28日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20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精对苯二甲酸、混苯二甲酸、苯甲酸、溴化钠的生产、销售; 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经 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黄金饰品、黄金制品、 聚酯切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有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伦石化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197,300.42万元,负债总额692,237.98万元,资产净额505,062.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82%。2023年度营业收入1,358,587.08万元,净利润-36,900.2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海伦石化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454,399.72万元,负债总额921,109.38万元,资产净额533,290.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33%。2024年度1-9月营业收入975,644.83万元,净利润-15,515.09万元。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甲方):江阴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1、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叁佰壹拾柒万叁仟玖佰元整。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3、抵押物清单
抵押财产名称 | 权属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编号 | 处所 | 面积或数量 | 抵押财产的价值(万元) |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的金额 (万元) |
工业房地产 | 苏(2022)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7782号 | 周庄镇三房巷村 | 宗地面积8531m2 | 3317.39万元(其中土地价值513.57万元) | 2231.73 |
房屋建筑面积23345.69m2 |
4、抵押财产登记: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伍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证书(证明)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下属公司间提供抵押担保是为满足被担保方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818,845.14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0.04%;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3%。上述担保总额合计878,845.14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9.5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