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并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2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8,1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235,8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864,137.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330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并决定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5GWh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 65,294.25 | 58,251.64 | 39,986.41 |
2 | 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注] | 22,614.17 | 16,965.26 | 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17,000.00 |
合计 | 112,908.42 | 100,216.90 | 56,986.41 |
注:公司已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本着科学、合理、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本次调整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中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光伏焊带智能化生产项目”的相关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