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廖传宝先生(项目合伙人)、张欢欢女士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增派凌佳女士作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改派吴琳女士接替朱鑫炎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廖传宝先生、张欢欢女士、凌佳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琳女士。
二、本次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佳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4月一
直从事审计工作,曾为神剑股份(002361)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美亚光电(002690)、志邦家居(60380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佳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吴琳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吴琳 | 2023年10月20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 |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到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