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