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2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30,0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43,039,281股变更为2,342,919,28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585,759,820.25元变更为585,729,820.2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
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59,820.25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29,820.25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3,039,28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3,039,281股,其中内资股(A股)1,901,324,28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1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1,715,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5%。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2,919,28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2,919,281股,其中内资股(A股)1,901,204,28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15%;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441,715,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5%。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