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