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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月23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4,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76%;深圳金信安分别于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解除质押共28,02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9.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71,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7%。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86,69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8.81%,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2025年1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出具的《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深圳金信安于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将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金信安将质押给黄俊杰先生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名称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8,0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5.5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解质时间2025-01-20
持股数量(股)144,128,041
持股比例(%)20.7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105,69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3.3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22

2.深圳金信安将质押给倪滨江女士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名称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6,80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4.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
解质时间2025-01-21
持股数量(股)144,128,041
持股比例(%)20.7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98,89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68.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4

3.深圳金信安将质押给王中华先生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名称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13,220,000
占所持公司股份比例(%)9.1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0
解质时间2025-01-21
持股数量(股)144,128,041
持股比例(%)20.7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85,67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59.4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4

本次深圳金信安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如需另行质押,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71,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07%;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6,690,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8.81%,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8%。具体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解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深圳金信安144,128,04120.76113,690,00085,670,00059.4412.34000641,493
兴宁金顺安86,968,42012.5269,020,00069,020,00079.369.940007,920,000
兴宁众益福40,219,6085.7932,000,00032,000,00079.564.610000
合计271,316,06939.07214,710,000186,690,00068.8126.880008,561,493

注:兴宁金顺安被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7,9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0.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

深圳金信安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04,020,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38.34%,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对应融资余额21,900万元。深圳金信安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86,690,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68.81%,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对应融资余额38,900万元。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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