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0人,实际出席人数10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羊勇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羊勇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桥梁公司)拟以参股的方式与公司关联方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44.31亿元,项目自筹资本金比例为20.20%,约为69.55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其中路桥集团、交建集团、桥梁公司分别持股4%、4%、1%,共需投入项目资本金约为6.26亿元。
鉴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复杂因素,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如因项目总投资变动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投入本项目资本金,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变动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经营层决定相关事项,变动金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另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16的《四川路桥关于下属施工企业参股投资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立成、池祥成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路桥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控制风险,公司对原投资管理办法中相关定义解释、各投资机构职责、投资决策、项目后评价、考核评价等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四川路桥投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