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5年1月23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产业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无锡产业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提供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3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无锡产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2,468,801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4,500.18万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无锡产业集团持有公司209,342,698股A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产业集团持有公司211,811,499股A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2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