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奥特维股票代码:688516.SH债券简称:奥维转债债券代码:118042.SH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特维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奥特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维转债,债券代码:118042.SH,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奥特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已经2022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0日核发《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奥维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奥维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42.SH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14,0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
万手(1,140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年8月10日(T日)。
(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6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月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8月9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奥维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0.90元/股,前次转股价格调整为
86.6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奥维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一)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3年10月股权激励归属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
月
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
70.4037元/股的价格向493名激励对象归属共218,232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154,827,261股增加至155,045,493
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P1=(P0+A×k)/(1+k)”进行计算,P0为调整前转股价
180.90元/股,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0.1410%(218,232股/154,827,261股),A为增发新股价70.4037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
180.90+70.4037*0.1410%)/(1+0.1410%)=180.74元/股。因此,调整后的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80.90元/股调整为180.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
月
日开始生效。
2、2023年11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此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如在股东大会决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此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1)。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由于此次权益分派实施涉及差异化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为
0.44997。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P1=P0/(1+n)”进行计算,P0为调整前转股价180.74元/股,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0.44997,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180.74/(1+0.44997)=124.65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180.74元/股调整为124.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3年
月
日开始生效。
3、2024年1月股权激励归属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48.554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向45名激励对象归属共19,771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公司以
50.457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向100名激励对象归属共61,421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224,811,240股增加至224,892,432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P1=(P0+A×k)/(1+k)”进行计算,P0为调整前转股价124.65元/股,k1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增发新股率0.00879%(19,771股/224,811,240股),k2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增发新股率0.02732%(61,421股/224,811,240股),A1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增发新股价
48.5543元/股,A2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增发新股价50.4577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P0+A1×k1+A2×k2)/(1+k1+k2)=(124.65+48.5543*0.00879%+50.4577*0.02732%)/(1+0.00879%+0.02732%)≈
124.62元/股。调整后的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24.65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
月
日开始生效。
4、2024年3月回购股份注销鉴于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根据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由
124.62元/股调整为
124.75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
124.62元/股,A1为第一次回购均价198.12元/股,A2为第二次回购均价88.01元/股,k1为增发新股率-0.004668%,k2为增发新股率-0.351264%,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124.62+198.12×(-0.004668%)+88.01×(-0.351264%)/(1-0.351264%-0.004668%)≈
1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9日起实施。奥维转债于2024年3月18日停止转股,2024年3月19日起恢复转股。
、2024年
月股权激励增发及权益分派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
50.4577元/股的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502,906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因公司完成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
124.75元/股调整为
124.58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99552元(含税),转增股本总额为89,838,026股。因公司完成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24.58元/股调整为87.56元/股。综上,本次“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4.75元/股调整为
87.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月
日起生效。
、2024年
月权益分派公司已于2024年9月6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之日(2024年
月
日)的总股本314,433,1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412,525.34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9)以及2024年
月
日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9)。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奥维转债”(债券代码:118042)已于2024年2月19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奥维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48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14,433,169股增加至314,433,317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6元(含税)调整为0.860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P1=P0-D”进行计算,P0为调整前转股价
87.56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86000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87.56-0.86=86.70元/股。
综上,“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当前的
87.56元/股调整为
8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1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年
月股权激励归属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以
32.3963元/股的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566,082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4,999,4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7)。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进行计算,P0为调整前转股价
86.70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
32.3963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
0.18%,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86.70+32.3963×0.18%)/(1+0.18%)=86.60元/股。
因此,“奥维转债”转股价格由
86.70元/股调整为
86.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3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84元/股。因离职人员在回购注销的过程中发生变动,故本次公司实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34,388股调整为33,475股,涉及激励对象31名。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4,999,456股变更为314,965,921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33,475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总股本的减少,“奥维转债”转股价格将按照公式P1=(P0+A×k)/(1+k)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86.60元/股;A为回购股份均价47.84元/股;k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所占回购注销实施前总股本的比例=-0.01%(-33,475股/314,999,456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86.60+47.84×(-0.01%)]/[1+(-0.01%)]≈86.60元/股综上,鉴于本次注销回购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奥维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86.60元/股。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发行人本次对奥维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