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8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年产空气处理机组6万台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年产空气处理机组6万台建设项目”,综合考虑了当前各在建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及超募资金的投向,是为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年产空气处理机组6万台建设项目的公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年产空气处理机组6万台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