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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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1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2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3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4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5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6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如有第(二)、(三)、(四)、(五) 、(六) 、(七)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如有第(二)、(三)、(四)、(五) 、(六) 、(七)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7 |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 第一百二十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聘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时为止。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