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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3

蓝海华腾2025年公告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董事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董事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明华信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减持期间均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接到董事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董事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姜仲文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3日29.5357,3000.03%
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集中竞价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1日21.06505,0000.24%
合计----562,3000.27%

2、董事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集中竞价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1日21.23470,0000.23%
合计----470,0000.23%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姜仲文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姜仲文先生内部转让的股份。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傅颖女士内部转让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董事姜仲文先生及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姜仲文合计持有股份7,901,2723.80%7,843,9723.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75,3180.95%1,960,9930.94%
有限售条件股份5,925,9542.85%5,882,9792.83%
明华信合计持有股份505,0000.24%00.00%
德新经济基金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5,0000.24%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8,406,2724.05%7,843,9723.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80,3181.19%1,960,9930.94%
有限售条件股份5,925,9542.85%5,882,9792.83%

2、董事傅颖女士及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傅颖合计持有股份6,733,2003.24%6,733,2003.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58,3000.70%1,683,3000.81%
有限售条件股份5,274,9002.54%5,049,9002.43%
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合计持有股份748,0000.36%278,0000.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8,0000.36%278,000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7,481,2003.60%7,011,2003.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06,3001.06%1,961,3000.94%
有限售条件股份5,274,9002.54%5,049,9002.4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蓝海华腾2025年公告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姜仲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基金;傅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华信德新经济二期基金《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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