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通知和通讯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为公司董事杜伟民先生,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杜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徐安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下列人员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杜伟民(主任委员)、徐安龙、胡克平审计委员会成员:李皎予(主任委员)、李向明、杜伟民提名委员会成员:李向明(主任委员)、胡克平、刘建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克平(主任委员)、李皎予、苗向议案一至议案三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苗向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刘建凯先生、甘建辉先生、聂晓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陶瑾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马建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康泰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期间,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即16.84元/股),触发了“康泰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康泰转2”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23日起,若再次触发“康泰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康泰转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董事、总裁苗向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关于不向下修正“康泰转2”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苗向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公司全资孙公司康泰生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苗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苗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刘建凯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从事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超过30年,200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公司子公司北京康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7,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甘建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199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光明基地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甘建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甘建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聂晓齐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2008年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聂晓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晓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陶瑾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201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陶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瑾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及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马建英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会计师、经济师。2018年加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建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建英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建英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