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震安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7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7,73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06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20日出具了XYZH/2019KMA3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总投资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变更后总投资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 33,682.33 | 31,606.80 | 6,745.37 | 4,669.84 |
2 |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 | - | - | 34,900.11 | 26,936.9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总投资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变更后总投资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
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
合计 | 33,682.33 | 31,606.80 | 41,645.48 | 31,606.80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 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其他 | 合计 |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15000098384979 | - | 10,464,242.59 | - | 10,464,242.59 |
合计 | - | 10,464,242.59 | - | 10,464,242.59 |
注: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① | 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金额② | 募集资金实际已付款金额③ | 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剩余金额④=①+②-③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⑤=③/① |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 4,669.84 | 1,939.58 | 4,658.25 | 1,046.42 | 99.75% |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 | 26,936.96 | 27,841.71 | 103.36% |
项目 | |||||
合计 | 31,606.80 | 1,939.58 | 32,499.96 | 1,046.42 | 102.83% |
注: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同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因此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金额未作明确区分。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了设备投入及改造安装,公司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并开始启用铺底流动资金1,027.52万元购买项目所需原材料用于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内容详见2021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及铺底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4,658.25万元,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了建造安装及设备投入,竣工验收工作已完成,并开始启用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购买该项目所需原材料用于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内容详见2023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新建智能化基地项目投产及铺底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7,841.71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不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首发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利息节余。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首发募投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资金1,046.4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首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等尾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首发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各项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公司加速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充足的流动资金亦能为公司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提供坚实的资金后盾,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将首发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46.4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已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销户手续,本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同时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此次审议事项不存在危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