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综上,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信永中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后,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此次聘任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截至2023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峰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3)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信永中和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控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