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苏伟纲 | 持股5%以上股东 | 8,000,000 | 6.1476%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苏伟纲 | 不高于2,600,000 | 不高于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依据减持 时市场价 格及交易 方式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苏伟纲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